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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酒驾危险一万倍的是这件事!

安徽司法 2023-10-02

都说酒驾猛于虎

可很多人却不知道

毒驾其实比酒驾要危险万倍

我们先做个小试验,

用双眼紧盯着这个动图10秒钟,

是不是感觉有点晕了?



其实这只是轻微的眩晕感,

“毒驾”产生的眩晕感比这强烈百倍

这种情况下驾车

后果可想而知!


国际禁毒日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围绕“共创绿色无毒 同享健康生活”主题,利用场所禁毒戒毒教育资源,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多平台开展禁毒戒毒宣传,强化6·26禁毒宣传窗口作用,扩大场所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探访戒毒所

应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邀请,中国交通广播电台记者深入戒毒所一线,通过民警引导、与戒毒人员面对面交流,采用视频记录方式实地了解戒毒工作全过程,让社会公众了解毒品的危害和戒毒工作全貌。专题报道内容在中国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头条号、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同步推广。


走进直播间

6月26日中国交通广播特邀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王磊、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马睿做客直播间,和大家一起来聊凶猛的毒驾。向社会公众讲述什么是毒驾、毒驾的危害和违法成本、毒品的种类和危害、如何防范远离毒品等,并播放戒毒人员现身说法音频。


毒驾堪比社会上的“移动炸弹”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司机在吸食毒品后,会出现亢奋、幻觉等症状,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失去判断,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毫不夸张地说,吸毒人员驾驶的车辆,就像一颗“移动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冲向人群。


  合肥滨湖特大毒驾案 

这是2013年1月份发生的事,李某吸毒后驾驶车辆,行至滨湖湿地森林公园东侧约500米处,超速驾车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逆向行驶,撞上沿环湖北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桑塔纳轿车,事故造成六人死亡、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一项研究表明, 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假设一辆车时速为100公里,发现前方有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正常人的刹车距离是19米,酒驾后司机刹车距离是22米,而毒驾司机的刹车距离则是24米。



对毒驾“零容忍”最高可判处死刑

公安机关对于“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毒驾”最高可判死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如因‘毒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禁毒宣传进社区







坚守和拓展线下宣传阵地,深入合肥市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6月21日上午,在庐阳区大杨镇五里拐社区开展专场禁毒宣传活动。民警通过讲解仿真毒品模型、发放禁毒宣传手册、互动交流等方式向社区群众介绍了毒品的相关知识和中国毒情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并引导、教育大家自觉抵制毒品,带动身边的人远离毒品。


毒品知识进校园

青少年群体是禁毒戒毒教育的重点。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秉持“为了让青少年拒绝第一口毒品”理念,联合学校属地社区,走进校园,深入课堂,开展禁毒宣传,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对毒品知识的掌握,做到了解毒品、拒绝毒品、抵制毒品。走进淮河路第三小学和蚌埠路第三小学开展两场宣教活动,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认识毒品

奶茶?跳跳糖?饼干?毒品?谁能想到,这些貌似小娃娃零食的包装之下,竟有冰毒和海洛因暗藏其中,是不是傻傻分不清? 毒品伪装愈发具有欺骗性,一旦误服吸食成瘾,带给个人、家庭、社会的伤害都是巨大的,”吃货“们千万要多留一个心眼噢!!千万要长点儿心!在一些人群复杂的场所,陌生人给的、脱离过自己视线的食物和水,都不要入口。

毒驾之祸,害人害己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拒绝毒驾,做文明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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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编辑:阳阳

校对:方航

审核:徐春节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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